2)第33章 商业价值开发_全能运动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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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觉,所以于指导显得非常的清松。

  于指导将张冠叫到一旁,开口说道:“小张,这次专门留下是有些特殊的事情,我得先给你提个醒。你这次打破亚洲纪录,而且跑进了10秒以内,在国内也算是个名人了,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找你拍广告或代言产品。”

  于指导故意顿了顿,接着说:“国家对运动员的商业开发还没有很明确的规范,而按照以往的管理,田管中心方面肯定会主动找你,负责你的商业价值的开发,国内运动员基本上都是采取的这种方式,比如110米栏的刘飞人,就和田协签署了合同,由协会全权负责其商业价值的开发。”

  张冠仔细的回忆了一下,关于刘飞人的代言品牌事情他还有印象。2003年的时候刘飞人开始代言商业品牌,这一年刘飞人共签了两个代言,分别是可口可乐每年35万的代言合同和耐克每年50万的代言合同,其中耐克的代言合同还包括装备、衣服、鞋等价值20万,也就是说耐克为刘飞人提供的产品的价值也包含在这50万代言费中,实际代言费只有30万。

  这两笔代言合同在可谓是大赚特赚,因为次年刘飞人就拿到了雅典奥运的冠军,身价上涨了数十倍,后来刘飞人的代言都是500万起跳的,最高曾拿到过1500万的代言。

  张冠知道,既然走上运动员这条道路,商业价值永远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,而在这个问题上,上级的协会更是他必须要面对的一座高峰。有关运动员商业价值的开发,首先就是确定由谁来开发,如果放在国外的话很容易明确,运动员找个体育经纪人或者打包个经济公司就是了,但国内的情况却要复杂的多。

  足球、篮球等商业化项目中,虽然也有上级管理协会的制约,但运动员是可以拥有自己的经纪人的。诸如一些国脚、国手,他们不但有自己的经纪人,而且很多经纪人的来头还很大。另外一些非奥运的项目,运动员也可以拥有自己的经纪人,比如斯诺克的小丁。

  但其他的运动项目,特别是奥运项目,运动员却很难有自己的经纪人,几乎都是让管理协会或管理中心全权负责自己的商业开发。就好像刘飞人,这么大牌的运动员完全可以拥有一个经纪人团队专门为他服务,但是他在作为运动员期间连一个正经的经纪人都没有,所以的活动安排都是田管中心直接派人负责安排的。

  在法律法规方面,并没有对运动员使用经纪人方面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,但很多协会却进行内部的规定,不允许运动员使用自己的经纪人,管理协会会全权负责运动员商业价值的开发,这种内部规定有的时候连一个书面正式文件都没有,只能算做是一个潜规则,但却要求运动员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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