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272章 刘秀太急了_大汉永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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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272章刘秀太急了

  “今闻韩歆行事疏忽,有违国法,不忠于家国。身为一国重臣,其品行理应垂范于百姓,尽心尽力为国家尽忠。

  然而韩歆未能达到朕的期望与要求,实乃痛心……

  朕准以诏书,必待韩歆接到诏书后三日内离开洛阳,并绝不容许他再次逾越朕的命令。

  如有违者,将依法惩处,绝不宽恕,以维护大汉之权威与尊严。

  唯期韩歆早日归隐老家,专心修身养性,以目自之过失,更加恪守忠心,奉公守法。望淳风化俗,为后世人所效仿……”

  建武十五年(39年)正月,韩歆上书刘秀,并且公然在朝堂上说汉朝要遇到庄稼歉收,出现饥民,韩歆指天画地,言辞急切。

  正月二十三日,刘秀正式颁诏,将韩歆免职遣送回乡。

  诏书内容主要是:

  一、罢去韩歆现任官职,即刻解除其在朝堂上的职务。

  二、韩歆禁止在朝堂内任何公职,且不再具备执政权力。

  三、韩歆请速速离开洛阳,返回其老家,不得在政务上干涉国事。

  即便如此,刘秀还是觉得不解气,准备再次下诏,斥责韩歆。

  “陛下,万万不可。”司隶校尉鲍永一再为韩歆求情。

  “父皇,此事要慎重!”连刘瀚也开始求情,他对韩歆并不感冒,但刘秀下诏再次斥责,这事情就有点大了,弄不好会掀起波澜的,那可是三公呀,这就弄死?

  汉代有潜规则,就是三公不对吏。意思就是做到三公级别的高官是不能入狱的。

  皇上要是看你不顺眼,要治你罪,下圣旨斥责你,伱就做好准备自杀吧。

  其实不只是三公,很多大臣也是如此。

  汉朝的大臣被皇帝责备之后自尽是有原因的,主要是两个,一曰自重,二曰隐诛。

  说自重又有两层意思,一层是说自尊心,汉朝距离上古未远,那种轻生死,重荣辱的习气犹存。

  那时候,荣辱、意气、名誉、诚信,很多时候往往大于钱财、生命、美色……

  看春秋战国的故事就知道了,比如伍子胥出逃遇到渔父,就因为说了一句不要透露他的行踪,让渔父认为自己受到了很大的屈辱自沉江中。

  “既去,诫渔父日:‘掩子之盎浆,无令其露。’渔父诺。子胥行数步,顾视渔者已覆船自沉于江水之中矣。”

  而这种行为在明清和后世是很难想象的。而汉朝的人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有类似的表现,宁可自杀,也不受辱。

  对于这个渔父,后世有人说他是为了保密而不是受辱,这个其实要结合前文来看。

  其实渔父开始并没有死的心思,他帮助伍子胥渡江和饱食之后,和伍子胥的对话是这样的:

  胥日:“请丈人姓字。”渔父日:“今日凶凶,两贼相逢,吾所谓渡楚贼也。两贼相得,得形于默,何用姓字为?子为芦中人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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